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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新通报:叫停!退款!

  据悉,《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级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2023年7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对广州市越秀区×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该机构办学许可内容为艺术类(美术)培训,但自2022年以来,其通过隐密设置培训课室等方式,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为由招揽学员。

  2023年1月,番禺区教育局会多部门和街道,对广州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罚金274624.5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机构自2021年以来,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双减”政策实施后仍不收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以上时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2023年7月~9月,广州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星×课堂文化有限公司、广州×熊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均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第十二条、《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的规定。根据《民促法》第六十四条,广州市各区教育局分别对这8家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办学、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罚款相应金额的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

  2023年年底,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部门发现“金博成长中心”的机构(由广州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在多个线上平台上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招生和员工招聘,并涉嫌在天河区天娱广场、越秀区南方同创汇等商务综合体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

  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打着“金博成长中心”招牌,以学习咨询为幌子,大肆收集学生、家长个人信息,通过各种“话术”制造焦虑,诱导家长缴纳巨额费用,涉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市教育局会同天河区、越秀区教育局立即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在上述培训场所中,现场起获学科类培训材料、考试试卷、培训合同、收费凭证等办学证据,并当场叫停上述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广州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广东省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此外,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请机构认真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认真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并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不参加违规竞赛活动,让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不参加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正确引导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规定,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管理,登记基本信息。

  如需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要选择持证机构,并做到“三必须”“三不要”,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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