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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下邻居为雨棚闹得不可开交 还打了两场官司
2024-04-18 新闻中心

  温州网讯 位于温州市区新田园住宅区某幢的两户人家,为了一个雨棚,已经打了两场官司。不过,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703和803之间的雨棚,依然“突兀”地横着。

  近年来,邻里间因为琐事纠纷闹上法院的不少,很多事情让人大跌眼镜。这些看起来小得不能再小的纠纷,在法庭外,真的没有处理方法了吗?

  今年48岁的王阿姨家住市区新田园住宅区某幢803室。去年6月,25岁的小陈买了王阿姨楼下703室,进行了装修。

  王阿姨说,小陈安装的雨棚给她晾晒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并且造成了环境污染,特别是下雨天的时候,雨水打在雨棚上面“啪嗒啪嗒”的声音很吵,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楼下雨棚的搭建也给楼上带来了入室盗窃的隐患。

  为此,王阿姨多次找到小陈进行协商,小陈根本就不理会王阿姨。无奈之下,王阿姨就找物业公司去劝劝小陈,但效果依然不佳。去年7月5日,王阿姨联合了小区的其他住户向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反映情况,也未果。

  王阿姨说,他们居住的小区有一个“入住规约”,上面写明了“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在房屋外(包括外墙、门窗外侧、阳台、设备平台等)安装、架设、搭建防盗门窗、遮阳棚、花架、广告牌等”。既然是“小区公约”,那么小区里面的住户都应该遵守。

  去年12月1日,王阿姨一纸诉状把小陈告到了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陈拆除雨棚,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小陈说,在自己家搭建雨棚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王阿姨的权利。再说了,他搭建雨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高空抛物,而且雨棚的位置在王阿姨家阳台的下面,并没有造成王阿姨晾晒困难。雨棚是塑料做的,不存在环境污染和噪声影响,小区里面很多住户都安装了雨棚,搭建雨棚不但不会给别人入室盗窃带来便利,反而能起到阻碍别人沿着管道攀爬的防盗作用。

  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地处理相邻关系。小陈家中南首、西首两排窗户上方外墙部位安装雨棚,严重影响了楼上住户王阿姨的休息,给王阿姨的正常生活起居带来了不便。二人所在的小区的“入住规约”也写明住户禁止在外墙安装遮阳雨棚等。因此,王阿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遂一审判决小陈拆除雨棚,并负担40元的诉讼费。

  可小陈并不服气,他提出上诉称,“小区公约”在性质上属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只有经过业主签字确认才生效,且具有合同的相对性。这份“公约”只有王阿姨自己的签字,对他没有约束力,再说“公约”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签字,应当认定为合同没有成立。

  法院认为,“小区公约”是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规约,是小区业主就小区共同事务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而且这份规约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盖章确认的,是合法有效的。小陈作为小区的业主,应当遵守规约的相关规定。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703与803间的雨棚依然突兀地横着。记者试图向两户人家的其他邻居了解事情原委,但他们均担心说错话,不愿发表意见。

  办理此案时,法官一个劲地感叹,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团结互助。可近年来,因邻里纠纷闹到法院的事情不少。

  不久前,苍南法院对一起邻里纠纷作出判决。陈家因对蔡家防盗门改装成朝外开启产生安全风险隐患不满,将尚未入住的蔡家告上了法院。陈家的理由是,一次,陈先生回家开门时,隔壁1204室套房内装修工人正好开门出来,防盗门的锁柄狠狠撞击他的后背。法官为此专门到现场测试,真实的情况确实与陈先生说的一样。于是,一审判决蔡家对防盗门改装为朝内开启。

  无独有偶,居住在文成大峃镇的两户人家,虽然紧挨在一起,主人都姓郑,但也因为排水问题成了冤家,一方把另一方给告了。

  一方指责对方房子超面积违建被政府部门拆除后,未对原先残留下来的砖墙予以清理,导致雨水无法排放,影响他们家的房屋安全。另一方称,砖墙所在的地盘是他的,原告要改变排水条件,应在自己的地盘上想办法解决。

  庭上谁也不服谁,激动之下,被告中途退庭。不过对于这起纠纷,文成法院认为,被告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未彻底,应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处理。被告退庭,不影响案件审理。

  “邻里间为一点小事,来咨询打官司,也是常有的。”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云胜和记者说,对这些纠纷,他以劝说为主,毕竟打官司不一定可以处理问题,反而有可能进一步僵化矛盾。

  记者注意到,邻里纠纷闹到法院后,法院一般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很多案件,到了法院已经意味着到了无法轻易调解的地步,法院不得不作出判决。

  “漏水、楼上乱扔垃圾、门外堆积杂物、晾衣服滴水,甚至孩子打架,家长闹矛盾的。”在社区工作近20年的王美凤和记者说,解决邻里纠纷,外界介入时机很重要。

  王美凤所在的翠微新村,拥有近两万人口,平时邻里间难免出现一些摩擦。但让王美凤欣慰的是,绝大部分纠纷都顺利解决了,并没有因此闹上法庭,甚至有邻里间因为“纠纷”反而关系变得更好了。

  “两户人家一开始发生矛盾,一般只是红脸。如果没有及时解决,伴随着吵架次数慢慢的变多,可能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到时矛盾根深蒂固,解决起来就没这么容易了。”王美凤说,邻里间闹矛盾主动到社区寻求解决的只是很少数,他们小区内,每幢楼的楼幢长及信息员,均有搜集“情报”的职责,一经发现哪里有纠纷,会立即反馈到她这边并第一时间介入。

  双方吵架,总有强势一方和弱势一方,不同矛盾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正常的情况下,他们先听双方都讲一遍,了解事情原委的同时,压住强势方,让弱势方消气。然后反复做双方工作。平息矛盾后,再多次进行回访。矛盾是否解决彻底,跟一个社区工作者工作是否用心关系很大,毕竟很多矛盾本身没什么大不了,双方主要在斗气。他们小区有两户人家因为孩子打架家长出头,闹得不可开交。经过社区反复调解,表面上平息下来,但关系依然很僵。直到有一天,因为突然下雨,一方顺手把另一方的衣服收起来,两户人家不但因此彻底消除隔阂,后来关系还更好了。